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,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,先通过“主动公开政府 信息检索”进行查询。如果没有查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,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
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(详细请查阅信息公开指南)。
(1)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。收费标准为:a.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(含10件)的,不收费。b.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—30件(含30件)的部分:100元/件。c.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:以10件为一档,每增加一档,收费标准提高100元/件。
(2)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、发送电子邮件、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。收费标准为:A.30页以下(含30页)的,不收费。B.31—100页(含100页)的部分:10元/页。C.101—200页(含200页)的部分:20元/页。D.201页以上的部分:40元/页。